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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01 期 ~ 第 1000 期

【睡前消息995】伪中产的担心 封存吸毒记录

“吸毒记录是否封存”争议表现的社会矛盾。

大家好,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欢迎收看995期睡前消息。请静静介绍话题:

最近,《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136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照其他法律规定,吸毒行为不属于犯罪,只是违反治安法律的违法行为,所以也属于“封存”内容。

这条法律引发了巨大争议,督工你怎么看?

我认为争议要三七开:三分是因为司法机关缺乏配套条款,在其他方面信息不透明,产生的正常质疑;七分是伪中产意识形态上头,被民粹化宣传带动,制造了额外恐慌。

在具体介绍观点之前,我先分享一个关于中国毒品的资料来源——新疆医科大学天山医学院做的《禁戒毒品》专栏,包含了中国最充足的历史资料和科学分析,本期节目近一半的基础数据都从这个专栏来。有兴趣的观众可以全面浏览。

首先,作为一个前热河省地区的居民,毒品是我祖辈生活的一部分。公开统计数字显示,解放前有10%的热河省居民吸大烟。我依照身边统计学来看,比例可能还要更高。所以解放初,热河市政府就对全省的的顽固吸毒人员集中戒毒。

当时的戒毒手段比较简单粗暴,就是保证吃喝的前提下,找个地方干体力活,同时铲除外面的罂粟。干活半年左右,毒品种植基本消灭,把人放回家,就算改造完成,效果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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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高比例的人口吸毒,其中壮年劳动力的比例还高于10%。只要经过改造,政府和社会不歧视,也没法歧视,只能接纳他们重新加入社会,保证他们分配土地和招工的权利,甚至征兵也不可能完全回避这部分人群。请静静帮我读一段《新中国的禁毒运动》:

东北地区禁烟的成功,使数十万瘾君子脱离了苦海,清洁了社会风气,有力配合了根据地的其他工作,使大批青年健康踊跃地参加了军队,为自卫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禁烟禁毒积累了经验。

进一步往前追溯,解放军接纳旧中国吸毒人群的传统可以追溯到红军时期,典型例子是四方面军在川北根据地的政策。

请静静帮我读一段川北通江县政府的记录:

红四方面军进入通南巴后,积极扩大红军队伍,但前来报名参军的,很多都是抽大烟的。

红31团机枪连接受了训练新兵的任务,可司号员吹了两遍集合号,才稀稀拉拉地把队伍集合起来。机枪连指导员李定灼的开训动员讲话才开始,队伍里突然咚咚咚接连倒下了一大片。过去一问,一个高个子艰难地睁开双眼,伸出左手做了个吸烟的手式,有气无力地说:“红军哥,一天多没吸这个啦,我要求来几口。”

四方面军从河南经陕西进入四川的时候只有1.4万人,遇到中央红军的时候已经有八万人,其中六七万人都是川北红军。在当时川北的情况下,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吸(大)烟的青壮年。

当时一部分干部,比如说9军的军长何畏不仅拒绝要吸毒的士兵,甚至禁止地方政府给吸毒人口分地。四方面军政委陈昌浩和他当时的妻子张琴秋纠正了错误政策,坚持要改造吸烟人口。而且为了保证训练周期,陈昌浩决定,士兵可以先参军再戒烟。

当时红军没什么现代药品,只能用刺激性香料制作戒烟药品,主要效果是转移注意力,缓解戒断反应,每星期要对付几千个新兵。后来四方面军专门给吸毒士兵开设了戒烟部队,集体管理,到西征之前基本解决军队吸烟问题。

四方面军这8万人,一部分没有参加西路军,另一部分西路军失败后自己找回部队,最后到延安的人数是1.3万,依然是三个方面军中人数最多的力量,占红军改编前总数的40%左右。按常理推测,建国后的红军干部包括相当数量的吸毒士兵。但从建国后的记录看,只能知道后来的卫生部副部长苏井观负责戒烟,赵有义负责禁烟,没有人提到具体哪些红军有吸毒经历。少将秦忠的回忆录提到自己部下有很多吸毒,但坚决不点具体的名字。这也算红色传统包括的“吸毒记录消除”了。

最近关于吸毒问题的讨论,有一种观点说,过去的毒品比如说鸦片的上瘾性差,几个月就能戒掉,所以消除吸毒记录有合理性。现在的毒品上瘾性强,容易终身有吸毒倾向,所以不能消除吸毒记录。督工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先不说现在的毒品是否能彻底戒掉,仅从吸毒群体的构成来看,长期保留公开可查询的吸毒记录,也不可能执行。

前面提到红军在川北地区禁烟的同时,平等招募吸毒士兵,当时红军控制区包括了达州。几十年后,川北尤其是达州再次出现了毒品问题。这里我回顾958期的相关内容:

2023年5月,达州市公安局的7份污水样本,在四川省实验室发现依托咪酯含量异常。达州警方按照这个线索摸排,发现市区一家KTV有人聚众抽电子烟……

这次查到的“依托咪酯”,是一种新型毒品,门槛低,在达州这一类地区渗透率高……依托咪酯出厂价只要每公斤几万块钱,做成烟弹以后的价格在400块左右,一枚就可以满足一次毒瘾发作,占领了传统毒品市场。

过去的吸毒人员,主要是30岁以上的男性,依托咪酯的受众完全不一样。2023年,湖南一家戒毒中心,收纳将近1000名依托咪酯成瘾者。平均年龄不超过25岁,最小只有13岁,未成年人占比达到1/5,而且多半都是女性。戒毒中心跟这些孩子交流,发现绝大多数都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很早就辍学。可以说,依托咪酯的市场,起码1/3自是留守儿童和留守青少年,而且往往和卖淫或者幼女性交易相关。

新型毒品的毒性确实很强,吸毒的门槛也很低,导致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更容易接触新型毒品,成为吸毒的主力。这不仅仅是四川达州和湖南的问题。前面提到天山医学院整理的全国毒品信息,其中云南的调查结果显示。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比传统毒品更为集中,主体介于20—30岁之间,占全部样本的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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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青年甚至是少年儿童群体,刚刚进入社会,是未来的潜在劳动力。而且他们接触毒品的时候,甚至没有独立的判断力,往往是因为家庭错误引导或者家庭关系紧张,才容易接触毒品。如果惩罚他们一辈子不能进入正常就业市场,不仅不人道,而且还有更严重的后续影响,激发更高的犯罪率。

毛主席说:“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这条原则,对传统毒品和现代新式毒品的受害者都适用。

从解放前到新中国,都有封存吸毒记录的案例,为什么今年修改法律,讨论这么激烈?

因为修改法律把一些已经实践的规则挑明了,打破了之前渐变形成的心理舒适区,所以普通人感受到威胁。

情绪是受习惯主导的,如果是已经融入生活习惯的事物,就算是被证实有害,一般也能得到容忍。比如说中药不可测的毒性,比如说中国人日常三餐的高比例米面主食导致糖尿病,大家都能忍。

但如果社会上忽然出现一个新东西,哪怕还不能明确证明有害,只要打破了生活习惯,也会被一部分人的情绪抵制。2021年《经济参考报》的社论:《“精神鸦片”竟长成数千亿产业!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影响触目惊心》,现在还挂在各个中央机构的网站上。

最典型的例子,是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张文宏教授对中国饮食习惯的指责。他说,中国人喝粥太多,尤其是早饭的粥太多,既不能补充足够营养,还会快速提高血糖,不是个好习惯。这冲击了普通中国人的生活习惯,所以也被激烈反对,甚至有人说他崇洋媚外,贬低中国饮食传统。

我之前说过,绝大多数传统,尤其是饮食方面的传统,都出现在工业革命之后,历史比蒸汽机要短,甚至比不上老西医的百年验方——可口可乐。

还是上面的例子,农业民族确实倾向于吃米面一类的谷物,但古代社会大多数时候粮食处于紧缺状态,不能放开了吃。就算吃饱,普通人家吃的也是糙米和带麸皮的面,往往还要掺入一小半抗旱的杂粮。中国人普遍能放开吃精米白面,导致普遍高血糖,是最近20多年的事情。只是这个变化不是突变,而是逐渐渗入日常生活的舒适渐变,所以会形成顽固的生活习惯,有人反对就要挨骂。攻击张文宏的人,绝大多数并不知道自己祖宗早饭吃什么。

同样的逻辑,吸毒记录能远程查询,也不是什么传统,而是互联网普及和全国建设统一大市场的结果。虽然1995年就有新的强制戒毒办法,但2005年,公安部才第一次完成中国人口信息库建设。2006年,公安部完成金盾工程一期建设,做到了全国内网互联。到这个时候,凭身份证号查询各种违法记录刚刚开始。

但当时还是一代身份证,很多人有多个身份证号码和完全不可靠的照片,临时身份证更是数不清。直到2013年全面换二代证,公安和司法的数据库进一步打通,查询吸毒违法记录算是比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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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吸毒记录可以全面查询的历史,最多十几年时间。今年修改法律,谈不上破坏传统。倒是应该反过来说,我们应该认真考虑,查询吸毒记录这种新技术,对社会有怎样的冲击。

过去不能查询毒品违法记录,社会是怎么运行的?

2010年前后,中国的变化不仅是全国联网查犯罪记录,还有城市化率第一次超过50%,以及普通平民用户也介入互联网。在这之前,中国人生活的环境,可以概括为两点:身边的熟人社会,和信息相互隔绝的外地社会。

熟人社会对轻罪犯人可以提供有效的担保,也可以提供有效的贴身监督。当时的农村还有足够的成年人,单位大院和街区居民彼此熟悉。所以,如果是一个人被强制戒毒。释放之后,有很大概率可以得到道德担保,作为某人的兄弟,某人的孩子,打工、社交重新融入社区。这算是民间版本信用修复。

因为存在信息相互隔绝的外地社会,只要出门打工,就自然消除了本地的差评。只要不想进体制内工作,一般没什么歧视。当时正好赶上大基建高峰,无论是去东南沿海进厂,还是去西部工地搬砖。带上一代身份证,老实干活,不难重新做人。这才是中国的传统。

当然这两个特征也可以反过来说。

熟人社会可能构成普遍的歧视,制造额外的压力。

陌生人社会可能带来更多的诱惑,导致吸毒人员复吸。

但无论如何,这提供了两种可以切换的托底环境。比如说,在家乡,如果家人能提供可靠的担保和监管,就优先选择留下。如果在家乡没什么根基,本来就受人歧视,就可以出门谋生。

最近十几年,环境变了。首先,熟人社会的担保无可避免地消失。其次,违法记录全国贯通,雇主和房东都可能间接查到,制造歧视压力。更重要的是,在陌生人社会条件下,认定一个人有风险很容易,证明一个人已经逐渐消除风险很难,所以轻罪和违法群体缺乏翻身机会。

这就是本次治安法修改要解决的问题。可以说,对于政府认定的戒断人群来说,封存吸毒记录才是恢复“传统”。

如果是一件恢复“传统”的好事,为什么大多数人会表达恐惧呢?

这要分两个方面说。

首先,从宣传技巧来说,很多反对修改法律的媒体,只提到吸毒者群体带来的治安风险,不去分析压制戒毒群体就业机会的风险。这就是典型的民粹玩法,用单方面的叙事调动情绪。事实证明,中国和美国很像,很多人确实吃特朗普这一套。

睡前消息节目最喜欢提出的问题是“钱从哪来”。这句话背后还有一条更深层的规律——“凡是好事,先问成本”。对整个社会来说,成本不一定都是钱,还有安全代价。如果全社会都不给犯轻罪的人提供出路,犯罪会越来越严重,社会的福利支出压力会越来越大。如果我们不希望民粹观点主导社会,就要好好给社会算账,允许媒体深入讨论问题,让普通人在理智的状态下发挥民主的好处。

其次,从意识形态来说,中国刚刚结束了一个高速增长时代。有中产阶级自觉性的伪中产太多。他们的中产阶级意识形态,提供了过度的自信,让他们认为自己永远都不会是社会边缘群体,不用担心严刑峻法,也用不上照顾边缘群体的福利。

中产阶级有两个特征,前一个是资产和稳定的收入,让他们对当下有安全感。过去十几年,房地产资产畸形上涨,让很多人以为自己有资产,以为自己的房贷是投资不是借债。后一个中产阶级特征是技术方面的稀缺性,让他们相信自己未来还有发展机会。过去十几年,全面的产业升级提供了足够的技术岗位,让大多少人默认学历就等于上升空间,哪怕是没拿到资产和高薪的受教育群体也觉得自己是中产阶级。这两个原因,在中国制造了过剩的中产阶级意识形态。

真中产阶级对社会建设的态度,看美国就能知道。在美国出现郊区化之后,大多数优质中产社区反对公交线路经过自己的家,原因是担心陌生人频繁打扰生活。同时,基层社区可以雇佣自己的警察,见到陌生人就要想办法盘查,最好能用各种潜规则赶走。这就是中产阶级在空间上营造自己的安全感。

和美国中产阶级相比。中国的伪中产群体安全感更差。因为中国政府对郊区土地规划管的严,同时没有房产税,所以穷人只要不拆迁,往往会留在原来的街区。大多数中国城市,在一公里的步行尺度上,不同阶层是混居的。所以中国伪中产对空间的恐惧更强,稍有机会就要过度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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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2019年的年终演讲,我提到一个案例:

我居住的苏州,去年就爆发了一次人民内部矛盾。政府为了安置打工者子女,把他们送进一所很不错的小学。同时为了显示差别,在本地学生和打工者子女之间设了一道铁栅栏。

结果,本地居民觉得自己买来的权利打折了,打工者看到了赤裸裸的歧视,旁观者担心铁栅栏影响消防疏散,没有任何人对政府的操作表示满意,这就是当前中国教育问题的缩影。

又比如说,睡前消息经常分析的一类新闻。各地政府都喜欢把回迁房和商品房建在一起。一般来说,商品房的住户愿意为土地财政多出钱,会得到更高的绿化率,以及游泳池、运动场一类的设施。这种小区在建成的第一天开始,回迁群体就会动手拆掉中间的围栏,购买房子的伪中产就要加固围栏。政府遇到类似的事情,一般的态度是,反正我拿到土地财政的收入了,能把事情含糊拖下去,扔给下一届最好。所以矛盾不断积累,加强了伪中产的恐惧感。

这次对吸毒记录封存的攻击,就是在心理上又拆掉了中产生活空间的围栏,再次激发了伪中产阶层情绪释放。

但我也不是完全否定伪中产意识形态的价值。大家交了税,贡献了土地财政,无论是不是真中产,都有资格表达自己的权利诉求。政府不能简单压制情绪,而是应该让大家理智的算账。

比如说,中国的犯罪率数据一直是很粗糙的,全国范围的数据还能看到,分省、分市、分街区的根本看不到。至于说按照籍贯、人群、阶级和民族分布的犯罪数据,更看不到了。这表面上是维护团结,实际上破坏了社会的理性认识,让很多人误以为犯罪不是某个群体受到特定影响之后的社会现象,而是坏人的个别问题。既然是坏人的个别问题,用严刑峻法去对付就很合理了。

所以,修复社会共识,首先要做到司法信息透明,不能让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越来越少,更不能让大家看美国电影才知道犯罪和社会环境相关。如果长期信息不透明,不能相互关联,就算公布一些真实数据,普通人也不信。他们宁可接受一些夸张的都市传说。

这一次修改法律引发巨大争议,有一个背景,就是各种社交媒体都夸大吸毒人员的复吸率,宣布一次吸毒,终身是废人,没有改造的可能性。公安部的数据明确说,现在公安机关能掌握的吸毒人员70多万人,对应的三年体检未复吸人群是400多万。但普通人就是无视这些官方数据,坚信吸毒人群不能改造,只能用法律隔离,这才引发了全国性的舆论争议。

现实中,有“邻避效应”的公共设施不少,比如说消防站、垃圾站,每个人都不喜欢建在自己家附近。但政府还是能把这些设施建起来,靠的就是全社会理性共识,所有人都承认社会缺了这些设施不行。治安方面的逻辑也一样,只有充分的信息透明,长期的理性讨论,国家才能说服普通人相信,接纳戒毒群体,也给其他轻罪群体留出就业空间,总体上好处明显大于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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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垃圾站、消防站、加油站,也不是有共识就能建的。需要政府提前规划,给周边地区提供补偿,才能顺利开工。这平移到违法记录封存问题上,就是政府应该对可能的利益受损群体提供补偿,才能说服大家放弃对特定群体的歧视,换取整体的治安改善。

只是我要再多提醒一句,政府是没有钱的,每一分补偿都是我们交的税。所以,从长期来看,我们必须要求政府有省钱的本能,在治安总体改善之后,能控制自己的编制,压缩预算,这笔账才能被普通人接受。

前面分析的都是具体政策,接下来说点务虚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有个明确的定义: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个定义既不承认“人之初,性本善”,也不承认基督教的原罪论,而是认为人的行为都是社会塑造的,普遍犯罪首先是社会出了问题。

现在中国互联网上怀念苏联文化,经常会流传一首歌《红军最强大》,这算是20世纪马克思主义革命的第一首专属歌曲。里面有一句歌词:

革命的火焰烧到全世界,毁灭所有的教堂和监狱。

在东正教文化背景下,教堂是虚幻的道德载体,监狱是统治阶级惩罚社会环境受害者的工具,所以要都烧掉。按照当时的共产主义理想设计,唯物主义思想替代教堂,人道化的改造机构替代监狱。

1949年的新中国继承了苏联传统,虽然保留监狱,但强调监狱的基本功能不是惩罚,而是劳动改造。一直到21世纪,中国的合法监狱还是比看守所的条件更好,管理更规范。这个落差无意中被公安机关用来逼嫌疑犯认罪。

回到犯罪问题。当下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当前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什么?是不是从西欧出现,在苏联发展,再传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不是封建时代的传统文化?是不是从美国传来的中产阶级意识形态和互联网文化?

说不清这个问题,把监狱的主要功能定义为改造罪犯,就是很麻烦的事情。因为社会并没有给普通人画出一张路线图,说这是正确的生活。所以也很难拿着路线图对普通罪犯说,我要把你拉回正确的路线。

当然我也能理解没有社会路线图的原因,哪怕是模糊的路线图,也很危险,也会给未来的政府带来压力。2014年春晚黄渤的歌《我的要求不算高》,就是房地产高潮年代的一份社会路线图,按美国中产阶级价值观给出了承诺,事后看来压力很大。

但没有路线图,更不行,因为社会没法给边缘人群提供一个有共识的引导,最后就只能拿出严刑峻法去压制矛盾。

具体到毒品问题,中国人评价美国的时候,头脑总是很清醒的,知道违法的根源在于整个社会。每次美国要求中国控制化工品输出,外交部都会强调“美国内毒品泛滥根源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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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去几十年的公开信息看,中国人批判美国的毒品问题。一般会总结三个原因:

1精神空虚2工作压力大,3社会贫富差距大,文化分裂。

三个因素相互联系,形成了毒品的土壤。

类似的规律,在中国也适用。比如说,中国最接近全民吸毒的状态,不是解放前的吸鸦片,也不是前些年迪厅和私人聚会的摇头丸。而是80年代到21世纪初的高纯度咖啡因,在山西全省流行。

请静静读一段2006年焦点访谈的文案:

记者到山西河津、乡宁等地采访时发现,当地的群众普遍吸食一种叫“面面儿”的毒品,它的主要成分是咖啡因。

在一户村民家,一位小伙子在和记者聊天时,拿出一个装有“面面儿”的纸盒,让记者解解乏。他说:“里面有劲道似的。我天天都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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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间饭馆里,记者遇到了一家在办喜酒,热闹的婚庆场面上,主人家也备了“面面儿”招待客人。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吸食“面面儿”的有很多是煤矿工人、大货车司机等重体力劳动者。据他们介绍,“面面儿”便宜,吸几口就可以提神。

我再读一段山西警官学校的论文:《山西省精神药品咖啡因滥用问题》

山西省咖啡因的滥用有较长的历史。早在 20 世纪 60 年代初期,由于三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粮食欠收,农村人畜口粮一度非常紧缺。当时的农村,大牲畜在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解决饲料问题,一些地方的群众把咖啡因作为一种兽药给牲畜喂食,发现牲畜食用后食欲降低,干起活来却不知疲倦,成为度过困难时期的权宜之计。此后,咖啡因的使用逐步发展到人的食用,部分地方的农民借此抑制食欲,提神醒脑,战胜疲劳。从 20 世纪 80 年代至今,咖啡因在山西省的滥用大致经历了三次高潮。

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部分县市以下井工人、个体运输等重体力劳动者为主的人群,以兴奋神经、提神醒脑、战胜疲劳为直接目的大量吸食咖啡因,使山西省咖啡因的滥用再一次蔓延,由过去以农村地区为主发展到城镇、乡村共存。一些不法分子从河南、河北、山东、甘肃、上海、安徽、陕西、内蒙等地将咖啡因、安钠咖运进山西省加工出售。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山西省的咖啡因问题又形成新的高潮,发生了新的变化:吸食咖啡因的目的转向追求感官刺激、超脱现实的 “享受型”, 由原先的重体力劳动者、农民,扩散到老弱病残和机关工作人员中,吸食人员的总量大幅增多。有些地方出现了在婚丧嫁娶、起屋盖房时用来招待客人,甚至公路两旁的旅馆、饭店、加油站等临街店铺公开用来招徕顾客的现象。

山西的三次高纯度咖啡因流行,完美对应了中国人为美国社会总结的吸毒三原因:

1精神空虚2工作压力大,3社会贫富差距大,文化分裂。

具体来说,20世纪末的山西煤老板多,贫富差距大,同时本地农业土地有限,煤炭之外的产业落后,既没有文化共识,也没有足够的现代文化产品。所以高纯度咖啡因借助现代医药工业,全面渗透社会。连平民婚礼上都要同时准备烟酒和毒品,这是旧时代鸦片都做不到的效果。如果我们把当时山西的吸毒违法记录都保存下来,允许自由查询,恐怕山河四省经不起折腾。

20年前山西的例子证明,对美国适用的社会规律,对中国也适用。不能简单地把吸毒人群看做天生的犯罪人群,他们也是社会环境的受害者。解决吸毒,不能指望严刑峻法,而是要有现代意识形态做指导,对受害群体做全面改造。

现在中国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压力,总比90年代的山西要好得多。但是,在熟人社会解体之后,中国缺乏一个有自信的意识形态,只能借着房地产假资产套用美国中产意识形态。这就是当前立法争议的核心原因。

合理的解决方案,还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坚信,舆论背后是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经济的核心问题是生产。所以,要解决吸毒问题,要让轻罪人员回归主流社会。归根结底还是提供就业,让他们参与社会化大生产。中国现在是最大工业国,过去20多年能做到新增劳动力充分就业,所以中国能走出90年代的治安崩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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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说,最近大家喜欢说美国的社会对边缘群体很残酷,有一个很容易导致底层丧失自救能力的“斩杀线”概念,原因除了美国对非法移民保持开放之外,还有一点是美国的经济增长方向逐步转向高科技,吸收普通劳动力的一般工业规模不足。所以很多能就业,有活动能力的人,逐步失去自救机会,把慢性死亡展现在公共场合,显得很恐怖。

其实中国也一样,只要脱离主流就业机会,都是慢慢等死。但中国确实就业相对充分,所以脱离就业的人,都是运动能力比较差的人。这些人会分散在各个地方,各个家庭慢慢死去,不会打扰主流社会的观感。

比如说超出就业年龄的农村老人,稍微有基本智商,就知道低保和粮食收入,不可能填补农村医保的自负部分。他们不可能同时做到活得体面,死得也体面。又比如说我们之前提到的留守儿童、被父母送到网瘾学校和武校的少年,暂时也不能通过就业摆脱糟糕的家庭,所以很容易跳到社会边缘群体,成为新增吸毒群体。

最新的消息是,某些中产父母会要求子女吃“聪明药”,也就是莫达非尼、利他林。这都是国家管制的毒品。没有独立就业能力的人很难拒绝。

所以,中美共同的经验是,充分就业是最好的治安保障,是普通人自救的基础,是普通人获取国家福利的基本途径。如果滥用严刑峻法,对触犯普通治安法规的人群,比如说吸毒人群也搞歧视,压制他们的就业,他们就会被踢到社会安全线之外,成为未来的重罪高发人群。

在社会安全线边缘上,中国还有一大批不能忽视的群体,女性居多。睡前消息958期提到过的河南叶县女工事件。这些中年女性为了争夺每天工作12小时的100元工资,愿意搭乘工厂的肉类运输货车,和干冰一起关在集装箱里,集体闷死。这些女工愿意接受恶劣的工作条件,原因是家里还有更多的慢性死亡群体要照顾,比如说其中一个有20多岁智力残疾的儿子,另一个有长期养病的丈夫。如果她们不每天工作12小时,家里的亲人也活不长久。准纪录片《3元女子宿舍》,就介绍了这个群体的生活,为了全家活在边缘线上方,拼尽全力。

现在中国每年出生人口也只有几百万人了。现存的4百多万年轻戒断群体,如果能充分利用中国的产业优势,应该能长期保持在体面生存的边缘线以上,也为社会提供财富增量。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尽量减少服刑改造之后的就业歧视,是我们能提供的最基本人道主义待遇,也是中国避免恶性犯罪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国主流社会还没做到普遍中产化,就学会了美国中产阶级社区的虚伪和冷漠,那中产梦只会破得更快。

前面我引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强调吸毒是社会矛盾的一种表现。按同样的逻辑,一部分主流人群拒绝承担改造吸毒群体的成本,也是社会矛盾的表现。具体来说,就是房地产泡沫破碎之后,伪中产的意识形态保守化。他们赞同严刑峻法,潜台词是强调自己和“他们”不是一类人,永远不会因为社会压力沦落到体面生活的边缘线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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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泡沫破裂之后,类似的社会矛盾已经爆发过好几次了。去年邯郸初中生杀人案,也激发了全面声讨。很多伪中产都跟着媒体一起攻击司法系统,要求恢复对未成年人的死刑。当时我在放长假,但是我在其他平台有完整的评论。这次我把当时的观点附在本期睡前消息后面,欢迎收看第二节视频。

感谢各位收看,995期节目到此结束,我们周五再见!

《对付少年杀人案,下限是汉谟拉比法典》

邯郸初中生杀人事件,是很多媒体同行的“送分题”。因为在人类所有的情绪中,调动恐惧最容易。十几岁的孩子谋杀同龄人,法律不一定让他们坐牢,很多人都害怕自己成为潜在受害者。所以媒体只要强调复仇,建议重刑惩罚少年凶手,就能调动恐惧心理,得到赞同和流量。

当前的媒体现象,可以让我们知道人类最早的法律是怎么出现的。中学课本介绍过,公元前18世纪,中国还处于传说时代,中东地区出现了最早的成文法律体系:《汉谟拉比法典》,基本原则是“同态复仇”。第196条规定,平民打坏了平民的眼睛,法官会判受害者去戳对方的眼睛。这就是已经变成中文成语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但既然是法典,就不能只考虑情绪。在“以牙还牙”之外,汉谟拉比法典还有一些高级条款。比如说第22条:自由民抢劫判死刑。后面的23条规定:如果找不出强盗,被抢劫的人到神前发誓,列出损失清单,由当地政府赔偿。第24条规定,要是强盗杀死了人逃走,当地的基层政府和官员要给受害者家庭付赔偿金,折算成中国单位是160两银子。

强盗犯罪,政府赔钱,明显超出了“同态复仇”的逻辑。这是因为社会很复杂,经常会找不到罪犯承担责任,但还是要补偿受害者,更要考虑避免更多的犯罪。所以,法典当让地政府付钱,补偿受害家庭。而当地的官员或者说长老出钱,实际上也是一种业绩考核,逼他们平时就预防犯罪。

这次邯郸初中生杀人,引发关注的核心原因,就是汉谟拉比法典第23条、24条要解决的问题——14岁以下基本不承担刑事责任,社会找不到合理的当事人承担责任,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里我们首先要分析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因。一句话总结,就是我们认为少年儿童的心智不成熟,没有资格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对法律的惩罚的严厉性缺乏认识,甚至不能正确评估生死的重要性。所以大多数现代国家都不会用坐牢和死刑来对付未成年人。

中国的立国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设计国家制度有一个基本原则: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简单地说,人的正确思想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只有改变物质生活方式,才能让人遵守法律。所以中国人蹲监狱,官方说法是“劳动改造”——不只是惩罚,更是改造你的思想。

在中国的制度框架下,对成年人都要首先强调“改造”,少年儿童犯罪,当然更没有理由用重刑。所以,14岁以下犯罪找不到人来负责。按照巴比伦法典23条的原则,这只能让国家来赔偿受害者,当地的教育官员和市长都担责任。但是,让政府和官员负责,还有个问题,就是权利和责任不对等。巴比伦法典让地方长老赔偿抢劫损失,社会背景是长老真的能管理普通人,甚至决定普通人有没有土地,能不能吃上饭。在当前的中国,管理少年儿童的权利,并不属于国家。法律和生活习惯都承认,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国家很难越过父母对未成年人负责。

比如说,社会默认父母有绝对权利决定子女的成长方式。如果政府,学校,邻居一致认为未成年人有某种天赋,应该报考某个学校,发挥他的天才,但家长反对,大概率也会一票否决。

社会还默认家庭垄断了孩子的惩罚权,如果父母打孩子,不给吃饭,给孩子强行换服装,换发型,基本不会有人干预。反过来说,如果学校或者其他官方机构做了类似的事情,哪怕只做一次,也会被全社会围攻。

影响最大的问题是,家长可以随意忽视、放弃这些权利,别人还不能随便捡起来。比如说家长不给孩子合理的教育,不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甚至搞精神虐待,暴力殴打,只要不出人命,学校和邻居就不能去主动弥补父母的错误。就算出了人命——比如说父母给的压力太大,导致孩子跳楼,父母也不会承担责任。同样的事情,换到学校就不一样了,学生自杀,只要和学校扯上1%的关系,就会有人坐牢赔钱,付出一辈子的代价。

这就是邯郸少年杀人事件找不到负责人的原因,父母有完全的监护权,把孩子逼到自杀都没人管。所以,如果父母给孩子灌输错误价值观,不进行法制教育。在孩子做出恶性犯罪之前,政府不能插手,只能劝阻。在犯罪发生之后,让政府担责任,的确有点冤枉。

普通人也认同上面的逻辑,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首先不会找政府,还是想到让父母赔偿。但如果父母的财产不够赔,或者根本找不到正确的监护人,舆论就要闹起来了,本能地要求加重刑罚,让少年犯自己承担剩下的责任。这和法律原则形成了冲突,制造了现在的舆论热度。

几千年前就解决的问题,现在解决不了,原因很清楚,就是当时的巴比伦长老能管理普通人的生活,而今天的父母不一定正确行使监护权,违规也不受惩罚。现在的核心矛盾,并不是社会怎样保护普通人的孩子,而是在一部分父母不能正确教养的时候,政府不能提前发现,能不能提前介入。

要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否认父母的绝对监护权。最起码,要拿出监督学校的力度,去监督普通家庭。教育局要任命一批社区检查员,定期和儿童谈话,随机进入家庭抽查。如果发现了家庭暴力、精神虐待或者父母放任子女违法的现象,无论是否已经产生严重后果,都要追究父母的责任。小问题可以批评,严重的问题就要剥夺抚养权,把孩子送到寄宿制学校,由政府指定的人来抚养。这样才能要求政府对孩子的犯罪行为负责。

如果我们用监督教师的标准去监督家长,我猜,需要解散的家庭比例,可能会达到一个惊人的数字。政府接管这些家庭的抚养权,还要提供经得起监督的养育,肯定要花很多钱。

但是,教育局花钱再多,和将来养警察、修监狱的钱比,都不算亏。因为正确养育一个儿童,不只是减少了潜在的犯罪,更是增加了未来的纳税人口,增加了全社会的财富。中国的孩子已经少到让人担心了,如果我们希望退休金不贬值,就要承认现在家庭教育缺乏监督是个严重问题。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接班人,我支持马克思主义,支持新中国的建国原则。普通人的行为,从宏观上看,就是社会结构决定的。而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生活,更谈不上什么自主性,不能对犯罪负责。如果你坚信世界上有天生的坏人,坏到14岁之前也必须用重刑威慑,那就必须考虑一个问题——留守儿童的犯罪率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是不是打工农民的子女都有天生的犯罪基因?

如果你不认为儿童是天生的坏人,那就要承认,社会对家长不监督,不惩罚,就等于放纵孩子,忽视孩子,制造潜在的犯罪。所以,超越愤怒和恐惧之后,理智的应对方案,只能是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具体的执行方式,只能是拿出监督教师和教育局的标准,去监督家长。那些不合格家庭的子女,也有权利得到高质量的社会化抚养服务。然后,再出现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话,我们才能找当地的教育部门追究责任。

和所有的政府服务一样,社会化抚养肯定会有很多弊病。比如说有人想从中捞钱,有人想占个编制混日子,有人还想趁机职务犯罪。但政府做事要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就算监督有漏洞,也必然比不受监督的(家长)监护权更可靠。如果你不相信政府能接管不合格家庭的抚养任务,那就更不应该鼓励政府随便修改法律,加重刑罚。一个有正常理智的人,不会随时根据情绪,切换自己对政府的判断。

当然,一定会有人说,我不在乎什么逻辑,就是喜欢看重刑报复坏小孩,就想满足复仇心态,缓解恐惧心理,这当然也是个人自由。但如果你抱着情绪化的态度,就没有资格再宣称自己关心真实的社会问题。从古代法典的完善条款来看,纯粹的情绪化表达,只能用来管理原始社会,几千年前刚刚进入文明社会的的古人都看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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