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消息886】没有胖猫的社会 是什么样?
胖猫事件回顾
胖猫事件回顾与分析
大家好,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欢迎收看886期睡前消息,请静静介绍话题。
去年4到5月份,我们休假期间发生了胖猫事件。最近315晚会批评胖猫家人发起的自媒体营销,胖猫事件再次成为网络热点。督工,你怎么评价?
我先简单回顾一下。胖猫是出生在2003年的年轻人,网恋认识了女友谭某,为此从湖南来到重庆见面,并考虑结婚。在两年的时间里,胖猫在网上打零工,代练游戏账号,赚了几十万元。为了拉近两人的关系,他的生活开支很少,大多数收入都转给了谭某,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热情的对待。最后谭某提出分手,胖猫的精神受到打击,把最后的收入都转给对方,在2024年4月11日跳江自杀。
胖猫的姐姐来收拾后事,发现聊天记录,找到自媒体合作,发布了一部分对话截图,直播攻击谭某,要求她退钱,并为胖猫之死付出代价。这引发了全网共情。网民除了指责谭某之外,还祭奠了胖猫的去世,给自杀处点了外卖。这期间,蜜雪冰城、华莱士、茶百道这些品牌用空盒冒充成品,激发了二次热度。
2024年5月19日,警方发布了调查报告,认定谭某没有诈骗嫌疑,不负行政责任。另外,因为两人确实存在公开恋爱关系,所以民事责任仅限于向胖猫家人有限退款。同时,胖猫家人滥用自媒体,有选择的公布信息,涉嫌违法,应该受到批评。这份公告引发了争论。
刚刚过去的315晚会,胖猫事件再次被当做重点案例介绍。今年的晚会重申了去年警方的调查结论,指责自媒体选择性的使用事实,以及部分自媒体企业放大话题,用虚假事实获取流量。去年网民点外卖的纪念行为,也被认为是浪费食品,央视估算数据是总价值600万元,重量94吨。
这再次引发了全网的质疑和批评,认为315晚会的指责才是制造虚假数据,片面截取了事实。可以推测,如果以后再出现类似的社会新闻,胖猫事件还会被反复提起。
然后说我的个人看法。
首先在法律结论方面,我认为警方的结论问题不大。谭某的行为不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因为诈骗首先要有虚构的交易,要向另一方承诺了明确回报。这个回报必须是物质或者行动,不能是精神方面的安抚。如果只是向对方提供了荣誉和情绪价值,就算得到了对方的赠予,这显然也不能算是承诺回报的交易,否则宗教和慈善机构都必须算是犯罪集团了。我虽然不喜欢所有的慈善基金,但是不至于把问题上升到诈骗层面。
但在叙事方面,我认为警方的公告有问题,因为没有必要去确认双方的恋爱关系。就算没有恋爱关系,自愿的馈赠和捐赠也不能随便撤销,至少不能被认定为犯罪。警方只需要关注是否有诈骗,是否有约定的债务关系,不应该对其他的问题做过多的主观推测。
除此之外,官方最差的一个操作,就是给网民的纪念行为做了负面定性。因为网民的主流观点并不是质疑法律上的结论,而是要表达自己的同情和担心。官方如果要评价这件事,指出堵塞交通和浪费食品这些缺点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告诉普通人,如果在桥上丢食品纪念不合适,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正常表达自己的情绪?还有什么方式可以释放自己的共情心态?如果只有否定,没有服务,情绪就会转换目标,去批判有关部门的公关团队。
更进一步说,民间的的情绪具体来看是对谭某行为的不满,更是对自己生活的担心。官方可以说谭某的行为不涉及犯罪,也可以说胖猫自己要对生活负最大的责任。但是,如果有关部门已经关注到民间的的不满情绪,最好的化解方式就是给出普通人可以理解的生活选项,让年轻人知道自己如何去避免类似的生活危机。
如果只是对普通人说,你不应该纪念胖猫,在他已经和胖猫共情的前提下,这条信息可以理解为,你就算变成了胖猫,也不允许抱怨,当然会激发更大的不满。
如何避免成为胖猫?
在胖猫事件之后,督工你认为社会应该倡导什么样的道德和价值观?
对于曾经的胖猫以及认为自己可能遇到胖猫危机的人,应该在三个方面做心理建设。
首先要讲清楚,对于人类最重要的那部分情感,不可能用钱硬买,也不会因为没钱就毁掉。如果一份感情已经和物质财富挂钩了,那它不一定是坏的。比如说,常去的饭店,老板可能会和你产生友情,平时体现为菜量加大,有事情的时候体现为临时免单。这种附属于物质交易的友情,确实是真的,但是绝对没有资格去颠覆你的人生规划。
具体到胖猫事件,承认自己愿意为谭某花钱,没有问题,承认自己对谭某有心理依恋,也没有问题。但是胖猫应该早点去设想两个场景:一个是对方感恩图报,因为自己的馈赠,勉强答应发展亲密关系,心理依然不喜欢。
另一个场景是对方认为你赚钱能力不错,为了拿钱的预期,愿意保持当下的模糊关系。
这两个场景,长期来看都是悲剧,是比当下中断关系更可怕的未来。如果这两种未来你都能接受,那当下分手就是更好的选项,不应该破坏整个人生规划。
其次,我们要克服自己的心理弱点。人类是一种设计寿命只有30岁的生物,本来就是要在十几岁到20岁的年纪去完成恋爱和繁衍。所以年轻时候遇到的前几份恋爱机遇,无论质量是高还是低,在我们的潜意识看来,都不能随便错过,否则整个人生都会没有意义了。
但是因为经济和技术的进步,人类现在是一种平均寿命80岁的生物,感情生活要持续几十年。30岁的时候,也许最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所以年轻的时候遇到令人痛苦的感情,要早一点用理性去评估自己的生活,不要让一次挫折就否定整个人生。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胖猫在自杀之前一年,已经意识到了感情的问题,但是他害怕自己放弃执念之后丢掉全部的人生动力,所以拒绝更换赛道,想用自己唯一擅长的事情,也就是赚钱去填补漏洞。哪怕他对面不是谭某这样的人,他也有可能做出极端的选择。
另外,上面说的这些经验,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但是肯定不应该是一个陌生的秃头中年男人,在这里面无表情地给大家讲。如果需要年轻人理解自己的人生状态,应该是熟悉可信的朋友,在小规模的私人聚会上却说,在路边大排档的酒桌上去分享,或者是在自驾游的路上去唠叨。
我看到很多网络评论也赞同我的观点,在胖猫的最后几个月,任何时间,如果有人冲进他的出租屋,把他强行拉出来,吃喝一顿,随便走一走,听他哭一场,或者讲一讲自己的恐惧,就能把他带回普通人的生活了。
所以胖猫的核心问题是他在自杀之前,现实中缺乏可以共情的朋友,也没有可以信任的长辈,一个人把路走窄了。
有关部门如果真的关心胖猫,如果真的想干预有类似担心的人,办法无非是两个。
或者是拿出资金和场地,鼓励年轻人在城市里面重建熟人网络;或者是加强社区建设,让基层干部得到普通人的信任,能够缓解普通人的情绪异常。
要是这两方面都做不到,那还不如不管,至少不会激发普通人的厌恶。
法律、道德与社会共识
督工,你提出来的方案目标都是避免年轻人成为下一个胖猫,那为什么不从反面着手,向谭某这样的人施加压力,迫使她还钱?
以往的节目我介绍过一种低成本的反腐方案,就是在承认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免除行贿罪的一切责任,既不用坐牢,也不用赔钱,让受贿者去承担100%的责任和成本。
这样,对于已经发生的贿赂行为,查处难度会明显降低,行贿人作证没有任何压力。对于可能发生的贿赂行为,受贿者和行贿者之间互不信任,很难达成合作。官员甚至无法判断这个人是不是竞争对手派来的,想用一小笔的贿赂就把自己变成罪犯,来抢自己的位置。除非两个人早就达成了牢固的信任联盟,否则贿赂几乎不可能发生。但是这种情况首先少见,其次也缩小了调查范围,还是有利于对付腐败。
类似的,对于结婚彩礼问题,无论是嫁女儿还是招女婿,我的观点一直是国家应该用法律去保护收彩礼一方的绝对权利,把彩礼看成不设条件的单方面馈赠,只要钱到了对方手里,绝对不需要要回去。就算是悔婚、退婚、快速离婚,彩礼钱也必须100%的留下来。
在文化方面,国家每次保护彩礼的绝对权利,都要大张旗鼓的宣传,让所有人都知道,彩礼付出去了,就不允许再谈任何条件了,那是你心甘情愿,无条件送给对方的钱,不能用来定性骗婚行为。
这样,对于那些真心想给彩礼,而且真有感情的婚姻,什么都没改变。比如说两个人自由恋爱,同时男方确实觉得女方本来在家照顾老人,现在离开了原生家庭,理应给一笔养老金,帮助自己的岳父岳母去买健康保险,那就放心的给,皆大欢喜。
而对于那些本来不是完全情愿,完全是因为彩礼交易才结合的婚姻,其中一方会时刻担心对方拿了钱之后转身就走,不能达成互信,也就自然消灭了绝大多数彩礼,消灭了买卖婚姻,落实了婚姻法的自由婚姻精神。
现在对于胖猫事件,如果我们希望减少未来类似的问题,那就不要让任何一方有受亏损失的想法,不仅自己不能有,家庭也不能有侥幸心态。除非找到了诈骗或者非法集资的证据,否则就不应该对拿钱的一方施加压力。
法律的目标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付钱和感情没有任何关系。对方和你谈恋爱和接受你的馈赠,完全是平行的两回事。你要是想砸钱去实现自己的执念,那你只是在砸钱,绝对不是在砸感情。这才是避免下一个胖猫的文化共识。
现在胖猫的姐姐想证明谭某是坏人,想让谭某还钱,我当然理解她的立场和利益。但是我的需求是,我的后代可以大概率做一个自由的好人。我有个儿子,我不希望他认为花钱可以买感情。如果我的儿子将来再生个孙女,我也不希望我的孙女认为谈恋爱和经济赠予有任何关系。
过去谁是坏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未来要避免坏人利用模糊的社会现在赚钱,更要避免好人抱着侥幸心态去砸钱。在这种环境下产生的感情,才是纯粹的感情,才是能够融入人生规划的感情。
如果感情真的和物质财富彻底脱离关系,那每一个人的情感需求都能得到满足吗?
自由当然也会产生很多问题,但是在现在社会的法理之下,首先应该让人知道自己有自由,然后才能相互约定,控制自由的负面要素。
比如说有人发明了汽车,汽车会撞死人,正确的思路不是让马车行会去批判它,而是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让市民和所有的车主一起讨论,一起博弈,制定一个限速标准。比如说剥夺在城市里超速行驶的自由,也剥夺左侧行驶的自由,汽车和马车都要同时受限制才对。
类似的,如果大多数人都达成了共识,不能用钱去约束感情和婚姻,甚至不能用任何其他物质条件来约束感情和婚姻,结果可能也会让一部分人不知所措。比如说少数外貌和能力出众的人,可能会吸引更多的异性,得到更多的交往机会。同时,一些外貌和能力都较差的人,不能再去花钱讨好异性,也不能再用高额的彩礼去换婚姻,可能会产生失落感。
如果真的产生这种失落感,我认为社会还是在进步的。作为一个共产主义接班人,我坚持认为,无论是用钱、用权力,还是用道德压力,迫使一个人改变自己的感情寄托方向,都是不合理的。不能说少数人缺乏了异性交往机会,就要想办法减少其他异性的选择,让无辜的人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是严重的侵犯人权,而且会制造更多的胖猫。
我的意见是,首先可以承认外形外貌对于某些人的极端影响,在国家审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医保资金支持特定人群的整形和整容手术,相对拉平他们的人生起跑线。剩下的事情就不是法律能管的范围了,国家只能是提供条件,鼓励每个人都要多样性的发展。
既然法律已经破坏了用钱讨好异性这条赛道,那剩下的方向对于大多数人都是平等的,而且远远不只是外貌一条赛道。在经历了人生的几十年的人生之后,我确信,一个人的长期吸引力是性格、才艺、身材、阅历和知识储备的综合体。只要愿意拿出赚钱的精神去提升自己,比如说健身、读书、社交,几乎每个人都能让一部分异性产生兴趣。
人类这个物种,拥有稳固的婚姻制度,最多也就是过去一两万年的事情,或者说过去几百代人的独特经历。之前的人类祖先,既没有婚姻法,也没有财产多少的区别。但是我们的祖先并不觉得自己生活混乱。他们有自己的恋爱方式,比如说借着打猎采集的方式增加了解,比如说在火堆旁边讲故事,练习自己的音乐和舞蹈能力,然后他们就生出了我们这些后代。今天活在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带着祖先自由交往的基因本性。
和我们的祖先相比,现在被财产绑定的婚恋关系,反而是一种畸形的生活。胖猫就是因为摆脱不了私有制之下畸形的人生观,所以才走进了心态上的死胡同。如果让他再活一次,拥有选择的机会,我相信他也愿意生在一个财产和婚恋无关的年代,像我们的祖先一样去谈恋爱。
最后总结一下我的观点。首先,有关部门的法律判断大致是正确的,但是公关操作完全错误,他们不关心普通人的情绪,也不想理解情绪背后的深层原因,只是希望事情尽快过去。
其次,普通人拥有发泄情绪的权利,在道德上批判谭某,或者是批判胖猫的家人,都能满足一部分人的情绪。但如果想解决问题,还是要用理性去考虑社会矛盾,去提出改革方案。如果不严肃考虑矛盾的深层原因,不敢批判私有制下的畸形文化,明年清明节我们纪念的可能就不是胖猫,而是新的受害者。
今年3月3日,第871期节目,结婚冷静期悄悄的进村,我讨论了最新的婚姻制度修订问题,我原则上赞同新的房产分配办法,就是离婚的时候,主要是看谁为房子出了钱,而不是看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这不仅可以避免洗房或者吃绝户的问题,还能够让大家更冷静地看待婚姻。
同时,在871期的结尾,我讲了一个似乎完全相反的案例。
今年2月份,张先生和王女士结婚,签订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而且到公证处做了公证,约定张先生的一处房子,婚后要归王女士个人。然后张先生婚后就失去了对房产的支配权,哪怕是他全款出过钱也不行。
这时候有观众在评论区问我,婚前的赠与协议有效,可以转移产权,而结婚同时的房产证加名无效,不能转移产权,这是什么道理?
这里我要回答一下,婚前的赠与协议是单纯的赠与,而且公证过了,就算不是婚前的协议,而是普通人之间的赠与,也必须生效。
而结婚同时的房产证加名,是过去婚姻风俗的延伸,是一个模糊的合同,国家不能保护这种模糊的约定。法律不保护凭空加名,就是让婚姻和资产转移相互独立,迫使婚姻保留在纯粹的你情我愿感情层面,这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原则。
所以我虽然不喜欢有关部门对胖猫事件的公关处理,但是基本上赞同警方对于胖猫事件的法律结论。赠与就是赠与,只要对方没有虚构回报,就不能算是诈骗。进一步说,我也希望法律能够保护谭某这种人收钱的权利,而且要向全国宣传,让所有想谈恋爱的年轻人都看个明白,花钱不仅买不到感情,也不能约束对方的行为,这样才能拯救更多潜在的胖猫候选人。
感谢各位收看,886期节目到此结束,我们周二再见。